在赴美途中的飛機、船舶等交通工具上,服務員會向旅客散發美國的海關申報表(6059B表),此表被譯成多種語言,包括中文。旅客可事先填寫該表,以便加快通關速度。
在入境口岸,海關官員對入境者攜帶的行李是否有違禁品及是否征稅進行檢查。
海關規定主要內容:
1、個人財產:
個人穿戴使用的衣物、珠寶、化妝品、打獵或釣魚用具、照相機、便攜式收音機以及其他類似個人物品如系用于個人使用目的,可免于征稅。上述物品跟隨著你入出境。
2、酒精飲料:
年滿21歲的非美國居民(Non-resident)可免稅攜帶入境1公升啤酒、葡萄酒、白酒等酒精飲料,但僅限個人使用。超過上述數量的酒精飲料將被征收海關稅和國內稅。
另外,除了聯邦法律,您還必須遵守可能比聯邦法律更加嚴格的有關酒精飲料的州法律。
3、煙草產品:
旅客可以免稅帶入一條香煙(200支),或50支雪茄煙,或2公升(4.4磅)煙草,或按比例的上述各類物品。
產于古巴的雪茄無論是自用還是送禮都禁止進入美國。
4、家用物品:
可免稅進口家具、餐具、書籍、藝術品等家用物品。
5、免稅禮品:
非居民(Non-resident)可免稅帶進價值不超過100美元的禮品。要使上述禮品免稅,您必須在美國停留至少超過72個小時,期間上述禮品必須伴隨著您。
為便海關官員檢查,您的禮品不要進行禮物包裝。
6、婚禮禮品:
對非居民攜帶的婚禮禮品沒有明確的免稅規定。對于美國居民,如美國居民去另一國家,與另一國家的人結婚后,該夫婦回美時,該另一國家的人將被視為美國居民。
7、郵寄的禮品:
從另一國家或加勒比受惠國通過郵寄寄來的禮品零售價值不超過100美元,免于征稅。如該禮品寄自美屬維爾京群島、美屬薩摩亞或關島,禮品的免稅額可允許不超過200美元。超過上述價值的禮品將被征稅。
注意:酒精飲料、煙草產品以及含酒精的香水不在上述規定的范圍之內。
8、在免稅店購買的物品:
在免稅店、飛機或船舶上購買的物品,如超過個人可攜帶的免稅物品的數量或金額限制,將被海關征稅。
非美國居民在美國轉機過境時,如個人攜帶的物品,包括不超過4升的酒精飲料,將帶往美國海關征稅范圍以外的地方,且上述物品的價值不超過200美元,可免于征稅。
9、應予征稅的物品:
超出上述免稅范圍的物品將被征稅。其征收方法是:減去應予免稅的物品價值后,1000美元價值的部分將被征收統一稅率為3%的關稅,超過1000美元價值的部分將按適用于該商品的稅率征稅。
按統一稅率征稅的物品必須跟隨您本人,并且只供您個人使用或當作禮品。
11、美屬島嶼:
在美屬維爾京群島、美屬薩摩亞和關島得到的物品,無論該物品跟隨您本人或是寄往美國本土,對上述物品征收關稅的統一稅率為5%。
12、向美國運入家用物品:
按規定可免稅入境的家用物品不必隨同本人入境,您可以采取郵寄托運的方法。
13、禁止或限制入境的物品: